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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說只有捨才能有得,那真的很不公平。
不一定想獲得的太多,就成了貪心,
我不貪心,但是我並不想屈服。
為什麼一定要捨棄一個,才能造就另一個美好?
我不相信沒有轉圜的餘地,
也不相信其他有的沒有的狗屁道理,

說 現實就是這樣,你不得不低頭,
說 理想遙不可及,請不要做白日夢。

為什麼一定是這樣?
我不想要放手阿,也不想自己因為其中一個失衡,
這樣就叫做貪心? 我不懂!!!
用一樣的態度去面對我所要的,
我沒有愧對於哪一方,
換來的是貪心,我不明白這樣的道理有什麼存在的價值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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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weiting4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